1)第五百五十四章 铁甲时代(四)_我真不是个海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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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上无大炮的木船时代最终终结于一种古老发明之手——开花弹。

  开花弹与纵火弹对于风帆时代的海军来说并不新鲜,它们历来是高效而又危险的问题产品。

  足以点燃舰材的爆炸与高温比实心弹的单纯物理碰撞更能毁伤木制船只,但爆炸弹对己方的船只与人员也有同样恐怖的杀伤力。

  因为19世纪60年代之前并没有“碰炸引信”这种东西,可供爆炸弹所用的不过是最简单的延时引信,发射之前需先点燃炮弹引信再引燃大炮的发射药。

  为了增加安全性,炮兵在发射药与炮弹之间还设置了一层推送隔板——木马子,以及一块湿润的粘土防止炮弹提前被发射药燃爆。

  1812年美英战争期间,英国舰队炮轰马里兰州巴尔的摩,通过搭载曲射臼炮的炮艇向美军麦克亨利要塞发射的大口径爆炸弹。

  一位名叫弗朗西斯的丑国律师目睹此景后写下了一首爱国诗,有诗句如下:”是谁的旗帜在激战中始终高扬?火箭红光闪烁,炸弹隆隆作响。我们看到要塞上那面英勇的旗帜,在黑暗过后依然耸立。“

  此诗后成为丑国国歌的歌词。

  另一个限制爆炸弹在海战中发挥威力的条件是:

  风帆时代海军对舰杀伤除纵火外几乎都是靠平射火炮完成的。

  而19世纪之前使用爆炸榴弹的武器大多是臼炮、榴弹炮一类的曲射火炮。

  但那个年代的技术水平与弹道学知识限制了曲射武器的精度,轰击要塞、军阵一类的位置基本固定的大范围目标尚能接受,若在随海浪摇摆的军舰上轰击其他军舰就只能听天由命了。

  19世纪二十年代上述局面才得以改变,法国炮兵军官亨利-约瑟夫·佩克桑在保证一定安全性的基础上,发明了一种药室口径小于炮膛,专门发射爆炸弹长管身加农型平射火炮,即所谓的“佩克桑炮“,俗称“轰击炮”。

  实际上,佩克桑炮是后来所有大口径舰炮的鼻祖。

  爆炸弹的威力建立在足够装药量的基础上,这要求发射这种炮弹的火炮一定拥有较大口径。

  284米长、34吨重的佩克桑炮口径就达到87英寸(220mm),能发射重达59磅的开花炮弹。

  足够轻易摧毁任何木制军舰。

  法国、美国与俄国都是佩克桑炮的直接使用者,俄国的纳西莫夫海军上将在锡诺普使佩克桑炮历史留名。

  1853年至1854年叩开日本国门的“黑船事件”中,马休·佩里准将麾下远东舰队就有两艘战舰装备了佩克桑炮,“密西西比”号与“萨斯奎汉纳”号。

  克里米亚战争中的锡诺普海战,土耳其战舰在俄国战列舰爆炸弹的轰击下燃起大火。

  锡诺普海战俄国舰队共有76门佩克桑炮。

  使人们充分领略到了大口径爆炸弹对木制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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