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97 灭了荷兰人_穿越之掉崇祯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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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西夷总督就是荷兰驻大员总督法兰索斯卡隆,原本是荷兰在倭国的甲必丹,也就是那边的头目,一年多前经过运作,升到了如今这个位置上。

  然而,他当了荷兰驻大员总督之后,一直没有什么政绩,原本是要在来年就要被解除这总督一职了。事实上,这时候,他其实也已经感受到了这种可能性,因此他心中就很急。

  不过之前的时候,卡隆就算急,那也没有办法。

  从倭国到大明东南沿海的全部东亚制海权,都被郑芝龙所掌控,而郑芝龙本人也被称为“闽海王”。整个大明东南海疆,全都唯郑芝龙是从。

  当时凡航行在东亚地区的船只,都必须花钱购买明郑的令旗,若无此旗,在东亚海面被拦截的概率超过百分之五十,若在福建沿海,则百分之百被拦截。最后就连大员的荷兰人都不得不偷偷地以日本船的名义购买令旗,以求一个平安。

  也因此,历史上就有记载:“每一舶例入三千金,岁入千万计。”

  这么大的利润,荷兰人当然眼红。向郑芝龙交保护费,当然也不甘心。

  他们一直想抢夺这个利润,甚至是要独占这个利润,为此从崇祯六年初就进犯大明沿海。从一开始,大明这边忍让,结果他们却步步紧逼,甚至这些荷兰人还许诺大明海盗刘香以及李国助,提供大员、巴达维亚及其它要塞之处给这两个大海盗做自由停泊买卖为条件,联合他们一起和大明水师斗。,试图逼迫大明被他们鱼肉。

  这情况报上去之后,最终崇祯皇帝下令:打!

  于是,这一年就爆发了有名的料罗湾海战。

  朝廷发了悬赏:烧掉荷兰船得200两赏银,取得一个荷兰人头颅得50两赏银。

  随后,郑芝龙自己出钱又加了悬赏,也就是发出了江湖令:参战者每人给银二两,若战事延长,额外增给五两。每只火船16人,若烧了荷兰船,给银二百两(16人分),一个荷兰人头给银五十两。

  于是,在崇祯六年十月份的时候,就得到了线报,荷兰和海盗的联合舰队停在料罗湾。御赐,朝廷水师大军突袭了料罗湾,重创荷兰和海盗的联合舰队。

  随后,郑芝龙一直趁胜追击,穷追猛打,最后把和荷兰勾结的海盗刘香等人赶尽杀绝。

  而荷兰人这边,并没有因为料罗湾战败就认输,一直和郑芝龙交战,一直到崇祯十二年,荷兰人再度派朗必即里哥率大型战舰9艘骚扰大明沿海,数次击败明朝水师的小型船队,但最终又被郑芝龙遣人携带盛满火药的竹筒泅水攻击,一连焚毁5艘,朗必即里哥大败而回。

  至此之后,荷兰人才不得不认输,在这东南沿海,以郑芝龙为尊,他们也不得不交了保护费。

  如果按照原本的历史发展,荷兰人会一直比较乖巧,这个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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