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39 财政司和大明中央银行_穿越之掉崇祯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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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意,建议朱媺娖为她的文艺兵增收,改为收费观看好了。最多把这个门票的收入,再分出一部分,用于做慈善,名声也会更好听。

  至于他自己,春节还没过完,就开始忙起来了。

  主要是大年三十的时候,他自己找的,从崇祯皇帝那领了任务过来的。

  闭关三天之后,便有了方案,和朱媺娖一起进宫窜门的时候,就把方案递给了崇祯皇帝。

  这个方案可不像成立科技部那样对其他部门的关联度不高,因此,崇祯皇帝便又召集内阁和司礼监以及六部尚书一起议事。

  虽然说是议事,但更多的其实是通知,让他们对这个方案加以补充,而不是给他们反对的机会。

  这些大明高官一听方案的内容,便知道这个方案只可能出自兴国公而不会是其他人,因为这个方案在之前,是闻所未闻,那就没跑了!

  而兴国公所提出来的这些事情,事后往往证明是对的。

  有了这个经验,当然,如今这些大明高官都和兴国公有或多或少的关系,也没人眼拙到要和兴国公去掰手腕,最终都是表达了一定的忧虑和担心,但是,这些都没有用。

  等到朝廷正式开衙的日子,大朝议之上,崇祯皇帝便公布了张明伟的这个方案。

  户部原本下辖十三个清吏司,各省一个;不过因为去年底的时候新增了一个朝鲜省,因此变成了十四个清吏司。

  这一次,重大的变动,也是和吏部那边一般,在户部之下增设一个衙门,是为财政司。不过这个司的职权明显比其他清吏司要高多了,因为其主官不是正五品的郎中,而是从二品的新设中侍郎,这第一任大明户部中侍郎为方孔炤。

  财政司的主要职责,是设立大明中央银行,行使钱庄职能之外,还有其他职能,为了区别,便命名为银行。

  银行除了普通钱庄职能之外,还担任发行大明新的货币职能,也就是金币,银币和铜币。在未来五年之内,三种新的货币和原有铜钱银子的支付体系并存,五年之后,不得再使用铜钱和银子为交易货币,至少朝廷不再认。

  新的货币发行,先从文武官员,勋贵的俸禄发放开始,同时朝廷明确,在新的货币开始发行之时,朝廷在赋税方面,也将鼓励以新的货币来缴纳,这是其一。

  半年之后,军饷等各项朝廷支出,都会以新的货币来支付。

  新的货币发行,只能是财政司委托大明中央银行来发行,其他衙门或者地方豪强仿冒发行,一经查获,严惩不贷。如有人举报,得一半官府查抄钱财。

  这个意思,就是新的货币发行,将由财政司决定;而执行机构则是财政司下属的大明中央银行。

  另外,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规定,就是为了防止出现大明百姓存于钱庄的钱财出现东家卷钱跑路,以至于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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