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十一章 财务分割_穿越之秀才家的小娘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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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也总是很快的,转眼贺兰已经到了这个家两月的时间,这两个月变化最大的就是天气,从穿着单衣变成了里面还要加一件厚衣服还冷的程度。

  自从贺兰接了绣活以后呆的最多的也就是自己的房间,吴母对贺兰的态度还是跟之前一样,没有过分谈好也。

  有尖酸刻薄,就好像真的把贺兰当成了家里人对待,还有就是家务活没有再让贺兰做,毕竟长年干家务会把手磨粗糙,贺兰的手可是比家里这两个女人都值钱。

  贺兰偶尔忙累的时候也会主动帮吴母分担家务,只是一如既往地吴母还是不让贺兰出门。

  之前的贺兰并不能理解这种行为,甚至也曲解过,有一次跟清梅聊起,才知道在他们这只要是长辈去世后的九十九天内,家里的子女就必须在家待够九十九天以表达自己的孝心。

  值得说的可能就是贺兰最近绣的东西虽然只是一些手帕和荷包,银钱也是不少挣得。前几次的钱都放在吴母手里,直到有一天吴爷爷知道这个事情后开了一次家庭会议,会议的主题就是这次贺兰挣钱这回事。

  不过也就是吴爷爷单方面宣布自己的命令而已,这次的话题便是之后贺兰挣得钱是她自己的,家里人没有权利留下。

  吴清竹自己挣得钱也是自己的,但是因为当时为了吴清竹考学和娶贺兰家里的钱都花完了,两个人要每个月往家里交自己挣得钱的一半,至于吴清竹有没有交贺兰不知道,反正每次贺兰从吴清竹手里拿到钱后都会给吴母送去一半。

  有次半夜贺兰去完厕所路过吴母房间不小心听到了吴父吴母的聊天,当然也不算故意的偷听,只当下太安静了,连家里的老人呼吸声都能听到更何况这只是隔了一扇木门的交谈声?

  “当家的,我是不是不该拿这份钱?”

  “有啥该拿不该拿的,都是自己家人,没拜堂成亲也是我们吴家人,再说了你问他们要钱也是为了他两个着想,总不能一年后两个人办婚礼家里一分钱也没有,人家以为我们看不上这个儿媳妇呢。”

  “这些钱是他们自己挣得私房钱,本来不该要,只是现在他两还没成亲又没分家的,还是先给他们存放着,即使花用也是用在他们小两口身上,家里虽然不富裕也不至于花儿媳妇的私房钱,不过说到酒席,肯定是要大办的,不能让别人瞧不起我们家里的媳妇。贺兰这个儿媳妇我是真心地喜欢,听话还对脾气,人也勤快,还能挣钱,就算早几年给儿子找媳妇也不一定找到这样的。”吴母说这话的时候很是得意。

  “别人家里管钱的都是婆婆,儿媳妇即使自己挣得钱大头也还是婆婆拿大头,你己经很好了,别想这么多了,赶紧睡吧。”随后也就传来了吴父的呼噜声。

  之后每次交钱的贺兰也没有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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