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44章,签订合同,千万富翁,归国!_NBA:开局融合巅峰库里跟字母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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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球鞋合同根据球员的位置、形象、技术风格、市场等等有着密切关系。

  李涛也打听清楚了,罗斯签的阿迪达斯是一年1000万美金左右。

  耐克洛杉矶分公司。

  耐克的一众高管接待了李涛跟奥斯丁。

  耐克的高管很有诚意,跟李涛展示了他们的企业文化跟对李涛球鞋定位等等计划。

  奥斯丁也代表李涛跟耐克进行着谈判。

  最终,在双方的友好磋商下。

  协议迅速达成,1年1500万300奖励的现金合同,第二年耐克将获得李涛的优先续约权。

  300万奖励在李涛进入全明星跟最佳阵容的情况下可以拿齐。

  “李,希望你第二年优先考虑跟我们合作。”耐克执行总裁说道。

  “哈哈,合作愉快的话,那就没必要换了。”李涛说道。

  耐克给李涛展示了他们的诚意,李涛在语言也安慰着他们。

  毕竟一年之后,就要狠狠的宰一笔了。

  球鞋合同有签名鞋、现金、商品这三类。

  尊贵程度也是逐渐降低。

  李涛可以第一时间就拥有签名鞋,但他选择现金合同就是希望获得这种主动性。

  李涛在签约球鞋合同之后,下午就去了快船办公室签订球员合同。

  球员合同的价格是固定的,NBA会根据顺位给球队(120%到80%)区间的幅度谈判。

  李涛拿的是120%第一顺位的价格。

  22的4年2200万美金,第三年是球队选项。

  对李涛这样的状元秀来说,NBA联盟规则是保护球队的,避免李涛狮子大开口,直接要个超级合同。

  这也是NBA当年有血的教训。

  在1994年,随着NBA发展,球员的年薪飞速提高,这也让很多球员的“胃口”越来越大。

  1994年的状元秀格伦-罗宾逊甚至开口就和老板10年1亿美金的合同,这令选中罗宾逊的雄鹿老板非常憋屈。

  要知道当年拥有3枚总冠军戒指的皮蓬一年才220万年薪。

  最终,联盟的资方最终无法忍受球员的狮子大开头,他们要求采取硬性的工资帽,并且对新秀球员进行了严格的限制

  为了避免这类型的事情发生,NBA从1995年开始,实行了新秀标准合同制度。

  所有首轮秀的合同都必须符合劳资协议规定,首轮秀合同为4年合同,前两个赛季为保障合同,后两个赛季为球队选项。

  劳资协议不仅限定了首轮秀前四年合同的大小,还规定了新秀变为受限制自由球员后母队资质报价的金额。

  前辈们的任意妄为,导致现在李涛在球员合同没有太多的主动权。

  签订完球鞋跟球员合同之后。

  李涛接下来几天就进行了其他商业代言的广告片拍摄跟各个媒体的专访。

  被选中之后,李涛的时间跟行程被安排着满满的。

  李涛拿到第一笔收入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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