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百三十四章:相当的浮夸_绝美女神爱上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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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下来几天,陆羽又开始三点一线的生活。

  白天在倾城集团呆着,守着自己的未来老婆,工作很闲,就利用这段时间看了好一些书。

  书单是夏晚秋给他开的。

  除了让他脑袋疼的英语教材外,最多的就是经济学的一些入门书籍,主要是经济学入门绕不开的两个大部头,曼昆的《经济学原理》和萨缪尔森的《经济学》。

  前者稍微简单一些,最大的特点就是简单易学,基本上所有理论都配有案例,非常直观。

  后者难度要略高,但有前一本的基础,陆羽勉强也能啃得下来。这本书文字和论述非常严谨,陆羽这初学者真读进去了,也能发现里面蕴含的严谨和逻辑的美感。

  为了读懂这两个大部头,陆羽还系统学了一整套高等数学,跟他在语言方面天赋平平不同,他数学天赋竟是出奇的高,一本线性代数三天就啃完,统计学用了两天半,也就是微分和积分麻烦一些,但陆羽估计,他一周就能啃下来。

  这速度,让智商高达一百七的苏倾城都惊为天人。

  陆羽倒是知道原因。

  数学跟易理,本就想通。

  他数学水准原先只有高中水准,却跟陈道藏学了三年的《周易》、《连山》和《归藏》,就好像无形之中练了九阴真经这种绝世内功,再去学五虎断门刀太祖长拳这种简单的功夫,自然事半功倍。

  什么东西都讲究一个厚积薄发,陆羽在大山里的三年,学了许多稀奇古怪的东西。

  乍一看没什么用,但这些东西,就像是内功一样,不经过时间的发酵,是看不出门道的,陈道藏教给他的东西,那是道,大道的道。

  而他现在学的,只能称为术。

  道术道术,道在术的前面,掌握了道,再去学术,那还不得一飞冲天。

  或许他自然都没有发觉,现在的他,在许多方面,都可以称为万中无一的绝世天才。

  一块蒙尘的宝器,渐渐地,开始展现出独有的夺人光华。

  宝剑还是妖刀,谁知?

  晚上依然是跟着夏晚秋,鞍前马后,俨然夏总裁的贴身男秘书,有苏氏集团的高层摸清楚了他的底细,悄悄递了橄榄枝,要约他吃饭。

  陆羽想也不想,直接拒绝。

  不是不近人情,而是想表明一个态度。

  他陆羽在苏氏集团,就是夏晚秋的人,这叫站队。

  墙头草在什么时候都混不开,凭他那点道行就想左右逢源、吃了东家吃西家?

  他又不是二傻子。

  其实做人不复杂,自知之明四个字就能解决许多问题。

  读一本三国演义就以为自己是诸葛亮,研究一本厚黑学就以为自己是刘大耳,这种傻-逼活该被人生吞活剥。

  于是就有人开始传流言蜚语了,说他陆羽就是夏晚秋养的一条狗。

  这话夏晚秋亲自告诉陆羽的,陆羽听了,只笑骂了一句:“夏姨,别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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